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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程建设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一步简化区外工程建设企业基本信息报送工作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40号),落实“宽进严管”的要求,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自51日起,区外工程建设企业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时,不再核实相关从业人员信息。企业需作出承诺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注册人员从中央库下载使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从岗培中心人员库下载使用,对相关从业人员将在企业承揽业务时进行严格核实把关,对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取消区内工程建设企业信息报送程序

51日起,区内工程建设企业只要通过网上申报资质,并通过行政许可取得资质证书,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等将自动同步到“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企业不再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信息,可直接参与工程项目业务承揽活动。

三、推行工程项目劳务员制度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相关规定,自510日起,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四、工程建设企业领取资质证书有关事项

(一)办理工程建设企业信息报送审核业务请到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地址:拉萨市人民政府西北角(城关区纳如路与江冲路交叉路口)。

(二)我区所有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均通过“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实行网上“不见面审批”。所有企业资质新申请、升级、增项、延续和变更等申请通过审批符合发证行政许可的,我厅将通过邮寄方式将资质证书送达,不再接受现场领取。

(三)企业在申请资质时,必须提供正确的通讯地址(或经营详细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对已经上传有误的要及时联系我厅进行修正。今后凡提供不正确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的自行承担后果,我厅也将视其为资质申报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五、业务咨询电话:0891-68220520891-68190390891-6822557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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