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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2018

自治区级工程建设工法申报和评审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提升工程质量相关要求,鼓励和支持建筑业技术创新积累,切实提升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和质量安全水平。根据住建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区住建厅授权区建筑业协会利用近5个月时间,采取企业自主申报、部门资料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广泛征求意见等程序,圆满完成了2018年自治区级工程建设工法的评审工作,填补了我区开发工程建设工法空白,在全区工程建设行业和广大施工企业中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一、强化管理,明确要求。根据住建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和推动我区工程建设工法编制工作,区住建厅充分学习借鉴区外省市好的经验,结合实际,于2018年重新修订了《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修订的《办法》,充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下工程建设工法管理要求,结合西藏特殊施工环境,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他工程为对象,以开发特殊环境下工艺技术为核心,要求企业充分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施工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办法》同时对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规定每年组织一次自治区级工法的申报评审和国家级工法的推荐申报等工作。

二、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在区住建厅的大力指导下,区建筑业协会按照企业自愿申报的要求,组织开展自治区工程建设工法的申报、评审工作。2018年,我区9家建筑施工企业(驻藏央企5家、国企2家、民营企业2家),结合高海拔,缺氧、干燥、寒冷、昼夜温差大等特点,申报自治区级工程建设工法共41项。按照《办法》规定,区建筑业协会组织20名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组成专家评审组,对企业申报的41项工法,参照行业规范和标准要求,从技术工艺、质量安全水平、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了评审,提出了专家组的评审意见。

三、严格评估,广征意见。为确保自治区级工程建设工法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在充分尊重专家组评审意见的基础上,区住建厅组织力量对企业申报自治区级工程建设工法开展了进一步的评估审核,遵照择优推荐和具有一定代表性、可推广性的要求,最终确定了“大温差、低湿度环境下大厚度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单层一次性施工工法”“原有植被在高海拔草甸区场地恢复中的技术运用施工工法”“高原地区房建防水保温施工工法”“高原地区加气混凝土砌块 墙体管线开槽施工工法”等,适合我区特点的31项工程建设工法为自治区级工法,并在西藏建设网、建筑业协会网上向全社会、全行业进行了公示,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

    经过组织专家评审、行业主管部门评估审核、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等程序,近日,区住建厅在拉萨为获得工法的企业和个人颁发了“自治区级工程建设工法证书”。

(西藏自治区建设网)